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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贷款有什么风险怎么拒绝( 帮人贷款的风险、救济及其防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0 06:53:51    


  日前笔者听一位朋友诉苦,朋友出于帮忙心理帮他人贷款,借款人写的是自己,钱到账后就转出由他人使用了。现在贷款还不上,贷款机构已经把朋友诉至法院要求还本付息,朋友被弄的焦头烂额。以前笔者办理案件时也碰到类似情况,本文与朋友们分享一下帮人贷款的风险、救济及其防范。

  一、帮人贷款的几个概念

  1、帮人贷款

  帮人贷款不是法律概念,也不是很容易混淆的“助贷”的意思,借贷语境下的帮人贷款通常指没有贷款需求的人受人所托向贷款机构(或出借人,以下本文提及贷款机构时亦同时包括出借人,不赘)申请贷款、签署合同、接收贷款,收到贷款后转交有实际贷款需求的人使用,实际用款人还本付息的一种行为。


  2、名义借款人

  名义借款人是与贷款机构签署借款合同的人,其往往没有实际的借款需求,因种种原因帮助他人(实际借款人)贷款,收到借款后把借款转给他人(实际借款人)使用。

  3、实际借款人

  实际借款人是有实际借款需求但因为自己的贷款申请很难通过而请求名义借款人帮助贷款的人,帮人贷款的案例中,实际借款人往往承诺由其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4、帮人贷款的法律结构

  通常情况下,帮人贷款是二重法律关系,第一重是名义借款人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借款关系,第二重是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关系,明确这样的法律结构对我们理解一些问题有帮助。

  二、常见的帮人贷款原因

  1、征信不良

  随着信体系的日益完善和贷款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普及,如果借款人征信存在问题,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很难通过贷款机构的风控审核。这种情况下,存在实际借款人向征信更为良好的名义借款人寻求帮助贷款的场景。

  2、多头借贷

  所谓多头借贷就是借款人与多个贷款机构存在未结清欠款的借贷关系,多头借贷往往意味着借款人已经丧失了清偿能力。多头借贷通常在贷款机构的风控系统里是无所遁形的,进了系统贷款申请被拒是大概率事件。

  3、出借人限制

  出借人限制往往出现在个人借贷之中,常见的场景包括:出借人与名义借款人、实际借款人都相识,但出于种种考虑出借人不愿意把钱借给实际借款人,而能接受把钱借给名义借款人,至于名义借款人拿到钱之后是否交由实际借款人使用,出借人往往在所不问。

  三、名义借款人帮人贷款常见风险

  1、贷款逾期徒遭讼累

  实际借款人因种种原因未能履行还本付息的约定,导致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启动法律程序,要求名义借款人还款。这种情况在帮人贷款案件中非常普遍,笔者办理的此类案件中这几乎是“标准流程”。

  2、承担违约责任

  名义借款人把钱转交给实际借款人使用的行为几乎必定会违反其与贷款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借款用途的约定,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中会约定,如果违反该条款贷款机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本息、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3、个人财产被保全甚至强制执行

  为保障有效追回欠款,贷款机构可能会申请保全名义借款人名下财产,并在取得执行依据(如胜诉结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个人征信受损

  贷款机构接入的征信系统中记录的是名义借款人信息,如有逾期记录会影响个人征信,今后使用金融服务(如贷款、办理信用卡、购车、购房)时可能会到影响。

  5、个人生活可能受到影响

  如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名义借款人的出行、子女入学等生活、消费都可能受到影响,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刑事风险

  帮人贷款还可能涉及刑事方面的风险,听起来不陌生的贷款诈骗罪、高利转贷罪,都存在涉刑可能。

  除此之外,还可能存在其他风险,如债务抵消的风险等,本文不再一一赘述。

  四、帮人贷款诉讼中的几个问题

  1、名义借款人能不能拒绝还款?

  通常情况下,不能。借款合同是名义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的,通常情况下名义借款人有履行还款的义务,而不能单方要求第三方承担还款义务,这在法律上叫合同的相对性原则,通常不得突破。

  2、实际借款人能不能代为还款?

  通常情况下,可以。如果实际借款人愿意代为还款,只要贷款机构不反对,那么实际借款人可以代名义借款人还款,清偿欠款后名义借款人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其他非实际借款人(第三人)的代为还款原理与此相同。

  3、名义借款人能否向实际借款人主张额外损失?

  通常情况下,不能。什么是额外损失?笔者理解,帮人贷款场景下名义借款人所承担的贷款本金之外的损失都可视为额外损失(第二重法律关系中往往未约定利息、罚息等),如利息、罚息、违约金等。那么这种损失能否要求实际借款人赔偿呢?在前述帮人贷款两重法律关系的结构中,第二重法律关系设立的合同可能会因为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十三条),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名义借款人自然难以依据其向实际借款人主张额外损失。

  4、第三人代为还款后能否直接向实际借款人主张还款?

  通常情况下,不能。第三人介入的是第一重法律关系(债务加入),其代为清偿的法律后果只与名义借款人相关,与第二重法律关系中的实际借款人并无关系。

  五、如何规避帮人贷款的风险?

  1、能不帮就不帮

  此部分笔者不赘述,回顾一下本文的第二、三、四部分,朋友们自己体会吧。

  2、自问能否排除刑事风险

  如仍体会不清就问问这个底线问题,这是个客观上无解只能主观判断的问题,比如:父母通常不会害自己的孩子,酒肉朋友之间却很难说。

  帮人贷款之前多问自己几遍吧。

  3、要求对方提供保证人

  如果仍然要帮人贷款,至少要他找保证人来分担一下你的风险,通常保证人数量越多名义借款人损失扩大的风险越低(一旦发生风险几乎不可能没有损失)

  4、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物

  如果仍然要帮人贷款,尽量要求他提供担保物。记住,须以保证人、担保物为前述的第一重法律关系设定合同项下的名义借款人提供担保!(请朋友们思考一下理由)

  六、已经帮人贷款了如何救济?

  找律师帮助处理吧!这并非危言耸听,也并不完全是笔者想要拓展业务的话术。实际的帮人贷款案件非常复杂,远不是像本文表述的这样相对清晰。没有专业法律人士的介入,厘清法律关系、计算本息金额、计息损失金额、准确提出诉求都是非常困难的事。

  此外,还要考虑可能涉及的刑事风险,这个是当事人自己能够有效判断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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