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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是做什么的(融资结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0 07:37:57    


融资结构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及相互关系。直接融资是资金最初供给者和最终需求者直接进行交易的一种融资方式。间接融资是资金最初供给者和最终需求者通过金融中介进行交易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结构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结构,它既是金融组织结构、金融市场结构、金融监管结构等各类金融结构的反映,也对各类金融结构产生重要的影响。

一、融资结构的发展历程

二、对当前融资结构的评价

评价融资结构合理与否,第一是看其是否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二是看能否从总体上降低融资成本;第三是看是否有利于金融风险的防控。

首先,当前金融结构大体满足了实体经济的需要。

2023年我国全社会融资规模为378万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35万亿元,同比增长10.4%。2023年我国名义GDP增长率为5.2%,社会融资规模增速高出名义GDP增速4.5个百分点,2014-2019年均为5个百分点,经济增速为6%-7%,属于常态。应该说融资总量基本满足了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

但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难在信用水平较低,与融资结构关系不大,小微企业从银行贷款难,发行股票、债券更难,国家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包括开设股市的中小板、创业板,督促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等,故针对小微企业,间接融资的作用更大一些。

其次,从融资成本看,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是下降的。

2022年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17%,同比下降0.34个百分点,2023年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降低0.29个百分点,为0.388%。

2023年各类债券发行利率整体下降。10年期国债发行利率为2.59%,同比下降0.24个百分点。3A企业发行1年期短期融资券平均利率为3.09%,同比下降0.76个百分点。

2023年我国65.9%的上市公司实现了现金分红,平均股息3.04%,低于贷款、债权的融资成本。但三分之一的上市公司没有现金分红。总体来看,直接融资成本低于间接融资,也对降低综合融资成本起到了推进作用。

最后是现行融资结构的安全性。

金融总体是稳健运行,未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些年的金融风险既有个别小银行违法违规造成的严重挤兑,也有直接融资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金融违约事件,直接融资活动中风险事件更多,延续时间更长,处置难度更大,如P2P网贷、投资机构定融产品、债券违约、股票发行和信息披露中的财务造假等。

三、融资结构转变过程中的认识误区

我国的融资结构虽然总体上处于合理的范围,但在发展趋势、融资成本、风险隐患方面还存在值得关注的问题。

1、直接融资的比例高,市场化程度高

间接融资一样,银行垄断经营还是竞争经营,企业是否能够自由选择银行,直接影响间接融资的市场化程度。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在于融资功能不同,融资方式与国民融资习惯有关,故采取何种融资方式,要根据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并考虑人们的融资习惯。例如2023年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为167.36万亿元,负债95.57万亿元,所有者权益71.79万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7.1%。其中95.57亿元的负债是通过融资得到的,71.79亿元的所有者权益,其中一部分是通过股权融资这种直接融资方式获取的。工业资本中资产负债率是否合适,可通过增加或减少所有者权益,扩大或缩小股权融资来实现。从融资成本、便利程度等因素考虑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

2、大力发展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特别是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对于解决企业资本不足,降低资产负债率有着重要作用。企业对于股东确实不需要按期还本付息,但不意味着企业不需要承担融资成本。这个融资成本就是对股东的分红,即分配利润。理论上讲分红水平只有高于利率水平,人们才愿意投资包括股票在内的股权,因为一旦成为股东,他所承担的风险要远大于债权人所承担的风险。而大股东和实控人可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股票套现,并不在乎能否分红。所以,不想为股权融资付出成本的理念,最终必然阻碍股权融资及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影响这一重要融资方式作用的发挥。

3、直接融资可以降低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主要是融出资金这一方遭到损失的可能性,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都存在该问题,主要的风险在于资金最终使用者不能还本付息,直接融资的风险可以分散没有集中在金融机构,但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直接融资需要加强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发挥高超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否则风险可能更加严重。上述误区对我国融资结构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直接融资存在片面扩张的趋势,股权融资存在重融资方轻投资方的倾向,直接融资金融风险存在加大态势。

四、融资结构合理化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从实际出发发展直接融资

从实际出发,按照实体经济对资金的各种需求、资金供给的可能及金融监管的能力,来选择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不必也不应就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下达指标,甚至作为考核内容,以直接融资数量的多少论英雄。在利用直接融资方式时,要尽量采用标准化程度高、风险相对比较小、市场比较熟悉的融资工具,如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各类资本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股票等股权融资工具,信托融资工具,尽量采用成熟的融资工具。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对直接融资工具进行多维度比较和筛选,向社会公布一定时期合法可行的直接融资工具。

2、保护直接融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股票市场是股权融资的主要市场,标准化程度高,流动性强,应当很好发展和维护的直接融资市场。当前,要坚决打击股票发行过程中和存续期间信息披露中的财务造假行为,严惩造假当事人,禁止造假企业从事企业从股市融资。债券市场是标准化程度最高的债务融资市场之一,是十分重要的直接融资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针对债券违约事件,需要坚持债券发行的资本约束,加强债券发行和交易环节的监督管理,妥善处置债券违约事件。

3、规范整顿非标准化直接融资

非标准化直接融资是当然问题最多的一个领域,也是今后规范整顿的重要领域。如信托融资、产业基金持续时间较长;P2P网贷已退出历史舞台;定向融资较多重大违约事件;REITs、PPP项目融资等未真正做起来或规模较小。

信托融资面临新的转折点,改变了最初的“受人之托,替人理财”的原则,而像银行一样,建立资金次,进行融资发放信贷;也没有明确的资金运用方向。信托资金应是长期运用资金的项目,具体运用方向,应当灵活掌握。

定向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工具,发生了多起重大违约事件,它类似私募债券,但比私募债券标准化程度低,有点类似银行定期大额存单,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一些投资公司,其运行方式应当进行更严格的监管,但现行制度下,监管较为宽松,发行只需在地方金融交易所注册备案即可。该类融资工具需要严加整顿,最终可能退出金融市场。

产业基金通常由政府拨出小部分资金,大部分资金从社会募集,在政府的引导下,投向政府倡导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这种融资方式旨在让政府资金以小带大,但社会资金能够被吸引进来,关键看投资项目是否真正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投资项目具有诸多不确定性,民营经济实际投入较少,国央企对投资成败追责严格,投资方向偏于保守,往往只对短期建设项目感兴趣,不愿投资真正战略性的建设项目,所以产业基金目前发展并不太好。需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民营企业、国央企投资积极性和活跃度。

4、加快间接融资业务创新步伐

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考虑如何调整直接金融业务结构,减少业务重复交叉;如何开拓创新,发挥间接融资的优势,存款利率多样化、更具灵活性;如何协调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关系,合理搭配融资方式,利用信贷业务和投行业务合理配合、发债业务和信贷业务合理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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